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高新技术区] 法定图则(修编)14-19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11-04 【字号:大 中 小】
[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修编)14-19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修编)14-1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11377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备注“属‘中-03’开发控制单元组成部分,详见开发控制单元详细规定”。
二、拟调整方案
将[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修编)14-19地块细分为14-19-01、14-19-02地块。其中,14-19-01地块用地性质根据最新深标用地分类标准表述,由“公共绿地(G1)”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8418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14-19-02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共绿地(G1)”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为2959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幼儿园(9班)”。备注均保持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海大道2618号粤海大厦B座
(四)项目现场
地址:高新中四道与科技中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2月3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高新技术区] 法定图则(修编)14-19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769891;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1.[高新技术区] 法定图则(修编)14-19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11月4日
附件1.[高新技术区] 法定图则(修编)14-19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