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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7-15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7-15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7-29  【字号:

  为进一步加大深圳市居住用地供给,优化大学城地区用地功能结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拟开展[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7-15地块规划调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7-15地块,用地面积11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容积率为7.5。

  二、拟调整方案

  将[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7-15地块拆分为07-15-01与07-15-02两个地块:

  (一)西侧07-15-01地块,用地面积826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容积率7.5,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二)东侧07-15-02地块,用地面积33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3,配套设施为“3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备注“规划”。

  规划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朗东路与麦地巷路交叉口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27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8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7-15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769891、2697206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7-15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大学城地区]法定图则07-15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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