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4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2-25 【字号:大 中 小】
为满足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依职权开展[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41地块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法定图则局部调整范围涉及[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41地块,用地性质为研发用地(M1+C2),用地面积为15561平方米,备注“GX04更新单元(1)本更新单元共15个地块,其中01-32、01-37~01-42、01-47~01-49属“规划,拆除重建”地块,01-43地块为依据政府批件用地(建筑面积为80767.8平方米),其余地块为现状保留。(2)本更新单元定位为生态创意园,未来改造的主导功能以企业总部功能为主。在01-38地块内根据市政设施需要,设置一个110KV变电站(可附设),并预留一个占地4009平方米的行政办公用地,打通相应市政道路以及由燕晗山通往安托山的绿色景观通廊(通廊的绿化宽度应不小于50米)。生态创意园的定位应增加低碳绿色的建设理念要求,并体现在其开发强度、建筑形态、公共开敞空间、道路交通等规划设计中。更新单元具体的更新范围、功能布局、建设规模,配置的公共配套设施等规划指标在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中确定。”
二、拟调整方案
将01-41地块从GX04更新单元规划控制要求中单列,地块用地性质由“研发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为6.62,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站(不少于800平方米)、公共厕所(不少于6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备注:“规划。(1)为打通与周边地铁站点等慢行连接,允许设置地下通道与西侧地块连接;(2)在满足连通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情况下,允许设置空中连廊与北侧公园连接。”
三、公示地点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侨香路4018号项目现场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27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3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41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230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特此公示。
附件:[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41地块规划调整用地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41地块规划调整用地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