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7-21 【字号:大 中 小】
龙岗区水务局申请建设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该项目用地涉及[深圳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规划调整。该调整方案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2022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位于罗湖区东湖街道深圳水库旁,现状沙湾二水厂南侧。根据已批的[深圳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用地面积7618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源涵养林(E2),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现状林地,保留的水源涵养林”。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上述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表达。
规划调整后01-02地块分为01-02-01地块及01-02-02地块。调整后,01-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6737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源涵养林(E2),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现状林地,保留的水源涵养林”;01-02-02地块用地面积为8802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配套设施为“沙湾二水厂”,备注为“规划,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用地”。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
(三)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路92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沙湾路223号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19日为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公共项目科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罗湖管理局(邮编5180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82348066
附件:法定图则调整附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