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法定图则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11-12 【字号:大 中 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法定图则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2021年第2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有关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1-10用地面积为98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3000㎡)、社区菜市场、片区汇聚机房,备注规划,政策性住房(含回迁安置用房)。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法定图则进行调整,在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不改变的前提下将01-10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原01-10地块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在两个地块内均衡分布,并增加两个地块的备注内容,具体如下:
(一)01-10-01地块用地面积为411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回迁安置用房、社区菜市场、片区汇聚机房,备注:规划。本地块内沿图则西侧边界设置3.5米宽的公共通道,保证24小时对外开放。
(二)01-10-02地块用地面积为57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政策性住房、公交首末站,备注:规划,本地块内沿图则东侧边界设置3.5米宽的公共通道,保证24小时对外开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三)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宝岗路笋岗街道办综合楼B栋一楼大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与梨园路交汇处西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uohu/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罗湖管理局(邮编5180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82348766
附件:1.[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