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3-02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第一直属管理局 日期: 2016-02-05 【字号:大 中 小】
一、法定图则情况
[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3-02地块位于罗湖区东门北路南侧,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用地面积38715平方米,容积率0.9,配套中学(45班),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3-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不变,配套中学(60班),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罗湖区翠竹路2028号翠竹大厦翠竹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翠园中学门口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3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8313646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