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关于[红岭-通心岭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第一直属管理局 日期: 2016-04-15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申请荔园小学南校区扩建综合楼工程。拟在原学校操场南侧新建综合楼(主要功能为办公及配套用房),由目前30个班扩至36个班,规定建筑面积4456.42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2974.86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1481.56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东侧与现状教学楼连接,南侧与现状教学楼齐平,西侧退红线6米,新增停车位89个。
该事项涉及[红岭-通心岭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红岭-通心岭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位于福田区上步中路与同福路交汇处东南侧。规划用地面积11403平方米,容积率-,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GIC5),配套设施小学(27班),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红岭-通心岭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小学(36班),容积率-,备注为“规划”,其余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华强北路3022号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与同福路交汇处东南侧荔园小学南校区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5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2016年4月15日
[红岭-通心岭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规划调整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