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2-08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罗湖管理局 日期: 2016-12-08 【字号:大 中 小】
[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2-08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2016年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2-08地块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罗湖区梨园路以南,东临铁路,12-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用地(U21),用地面积为5556.6平方米,容积率0.1,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配建建筑面积为645平方米,备注为规划,详见调整前图示。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2-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将12-08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北面地块12-08-01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2299.9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110千伏变电站,备注为规划;南面地块12-08-0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256.7平方米,容积率为9.3,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9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人才住房),详见调整后图示。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宝岗路笋岗街道办综合楼B栋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梨园路以南,东临铁路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网站(暂用原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罗湖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8313632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
笋岗12-08地块报纸展板1206.jpg
笋岗12-08地块公示120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