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关于[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2-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罗湖管理局 日期: 2018-08-29 【字号:大 中 小】
为解决就医难及完善深圳市人民医院用地手续,现拟将[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2-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通过罗湖管理局2018年第3次局长办公室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申请用地地处田贝路与翠竹路交汇处西南侧,位于[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2-10地块。2-10地块用地面积为2885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G/IC52),容积率为“1.2”,绿地率为“30%”,配套设施为“中专”,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2-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同时按市规划国土委《关于优化法定图则中公共设施等规划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规划调整后,绿地率不再表达,2-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配套设施为“综合医院”,备注为“规划”,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3、翠竹街道办事处
地点:罗湖区翠竹北路翠竹大厦翠竹街道办一楼大厅
4、 项目现场
地点:罗湖区笋岗街道田贝路与翠竹路交汇处西南侧
5、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网站(暂用原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罗湖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联系方式:
罗湖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82348766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