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关于[清水河地区(修编)]法定图则14-13地块及[布心地区(修编)]法定图则02-23、02-53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罗湖管理局 日期: 2019-01-25 【字号:大 中 小】
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申请东晓派出所原址拆除重建,涉及[清水河地区(修编)]法定图则14-13地块及[布心地区(修编)]法定图则02-23、02-53等地块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2018年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现状东晓派出所位于罗湖区文锦北路以东,布吉河以西,草埔立交东北侧。
1.此次调整涉及[清水河地区(修编)]法定图则(以下简称为“清水河图则”)14-13地块及部分规划道路,14-13地块用地面积为8661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口岸设施用地(GIC8),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布吉联检站,备注为现状保留;另涉及道路用地(S1)4.74平方米(图则无编号)。调整前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表1-1,其中道路用地不列入表格,详见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2.此次调整涉及[布心地区(修编)]法定图则(以下简称为“布心图则”)02-23、02-53地块及部分规划道路。02-23地块用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派出所,备注为现状保留;02-53地块,用地面积为40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另涉及道路用地(S1)91.7平方米(图则无编号)。调整前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表1-2,其中道路用地不列入表格,详见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上述地块及部分道路用地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
1.调整后清水河图则范围,14-13地块拆分为2块,其中14-13-01地块用地面积为846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区域交通用地(S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14-13-02地块用地面积为197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与布心图则02-23-01地块共为1处派出所,备注为规划。
调整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表2-1及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2.调整后布心图则范围,02-23地块拆分为2块,其中02-23-01地块用地面积为895.6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与清水河图则14-13-02地块共为1处派出所,备注为规划;02-23-02地块用地面积为576.3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2-53地块用地面积为220.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调整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表2-2及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址: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
3.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
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翠山路国防大厦
4.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布吉路1038号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 pl.sz.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23日为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罗湖管理局(邮编 5180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82348699
附件:公示图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