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清水河地区(修编)](已批)法定图则03-01地块、[笋岗地区(修编)](已批)法定图则01-31地块等相关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8-18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中心申请建设宝岗立交改造工程。该项目涉及[清水河地区]法定图则03-01地块、[笋岗地区]法定图则01-31地块等相关地块规划调整。该调整申请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2023年第24次局业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清水河地区(修编)](已批)法定图则,调整前03-01地块用地面积258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04-01地块用地面积358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04-02地块用地面积238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铁路用地(T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04-03地块用地面积44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
根据[笋岗地区(修编)](已批)法定图则,调整前01-31地块用地面积237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规划”;01-35地块用地面积72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规划”;01-53地块用地面积315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上述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从上述地块中调整出来的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城市道路用地(S2)。
调整后[清水河地区(修编)](已批)法定图则,03-01地块用地面积25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规划”;原04-01地块与04-02地块、04-03地块合并,保留04-01地块编号,用地面积为662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调整后[笋岗地区(修编)](已批)法定图则,01-31地块用地面积234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规划”;01-35地块用地面积42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
3、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
4、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笋岗大厦
5、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泥岗东路与宝岗立交交叉口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6日为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6日为止(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82348155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n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