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宝鹏通道涉及[龙华新城核心地区]、[龙华旧城核心地区]、[民治中心地区]、[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1-10、01-12等37个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4-16 【字号:大 中 小】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宝鹏通道建设的相关要求,拟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龙华旧城核心地区]、[民治中心地区]、[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1-10、01-12等37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规划调整共包括37个地块,分别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等17个地块、[龙华旧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9-3-1地块等12个地块、[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1-05地块等4个地块、[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1-01地块等4个地块,其中: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5.5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2.41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G)18.00公顷;居住用地(R)15.8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C)1.47公顷;农林和其它用地(E2)1.40公顷。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宝鹏通道地面道路红线占用的部分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剩余用地维持法定图则规划用地性质、配套设施等内容不变。
(二)划定宝鹏通道隧道线位,隧道线位涉及的[龙华新城核心地区]10-01、10-03地块,备注由“规划”调整为“规划,涉及宝鹏通道地下隧道,该地块开发建设时需与道路设计方案相互协调。”
调整后为23个地块,分别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01-10地块等16个地块、[龙华旧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9-2-3地块等2个地块、[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1-01-01地块1个地块、[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1-01地块等4个地块。
(三)宝鹏通道在设计、建设实施及后续运营管理过程中,应切实做好相应噪音防治措施,减少对沿线用地的噪音干扰。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阳光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福龙路与简上路交叉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简上路与布龙路交叉口
地址三: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布龙路与梅观高速公路交叉口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5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23335822
附件:1.[龙华新城核心地区]、[龙华旧城核心地区]、[民治中心地区]、[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1-10、01-12等37个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2022年4月13日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龙华新城核心地区]、[龙华旧城核心地区]、[民治中心地区]、[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1-10、01-12等37个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