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41-08、41-09、41-10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41-08、41-09、41-10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12-30  【字号: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41-08、41-09、41-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41-08地块用地面积为1353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41-09地块用地面积为1148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41-10地块用地面积为160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在41-09地块北侧和西侧增加城市支路,宽度12米。结合现状道路建设在41-08地块南侧和西侧增加建议性支路,衔接梅关街,提升片区交通微循环的能力。

  41-08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272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41-09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73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4.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文化活动室(1650平方米,含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41-10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4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为“农林及其它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阳光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梅关街交汇处,深圳地铁民乐停车场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23335853

  附件:1.[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41-08、41-09、41-1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41-08、41-09、41-1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