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路)及周边地块和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12-21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快推进龙澜大道北延段的建设,拟对[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路)及周边地块和道路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此次规划调整总用地面积约541.08公顷,涉及图则39个地块,其中:公共利益用地约86.88公顷,包括政府社团用地(GIC)约8.26公顷、道路广场用地(S)约37.07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约0.10公顷、绿地(G)约41.45公顷;经营性用地约48.70公顷,包括居住用地(R)约14.10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约2.41公顷、工业用地(M)约28.11公顷、仓储用地(W)约4.08公顷;水域和其他非建设用地约405.50公顷,包括水域(E1)约3.84公顷,林地(E4)约398.48公顷,发展备用地(E9)约3.18公顷。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1.龙澜大道北延段、樟新路、桂平路、志扬路优化道路线位;
2.将支路大水坑直一街(原图则龙澜大道-伊澜路)道路长度557米,调整为次干路并入樟企路,道路红线宽度由15米调整为40米。
3.新增3条支路,其中2条位于DY02规划控制单元,分别为东西向支路和南北向支路;1条“L型”支路,道路红线宽度8-15米。
(二)用地调整
调整后为1个规划控制单元DY02和36个地块,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
1.DY02规划控制单元范围面积约33.48公顷,包含原法定图则02-07、02-08、02-09、02-16、04-01、04-02、04-03、04-07、04-08、04-09共10个地块。
配套设施:高中(36班)、邮政所。
控制要求:1。应落实公共利益用地不少于196640平方米,其中,高中用地不少于37509平方米,绿地与广场用地不少于28999平方米,其他用地功能与原法定图则保持一致;2.龙澜大道在建设实施应采取隔音屏等综合降噪措施,减少对两侧用地的噪音影响。
2.规划控制单元范围外总用地面积约507.60公顷。
公共利益用地规模增加约10.25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减少约0.01公顷;交通设施用地(S)增加约8.8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增加2平方米;绿地与广场用地(G)增加约1.38公顷;
经营性用地规模共减少约1.3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R)规模不变;工业用地(M)减少约0.98公顷;物流仓储用地(W)减少约0.36公顷;
其他用地规模共减少约8.91公顷,其中水域(E1)规模减少45平方米,农林和其他用地(E2)规模减少约8.91公顷。
具体指标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354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樟阁路与桂月路交汇处西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3335826
附件:1.[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
路)及周边地块和道路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2021年12月16日
[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路)及周边地块和道路规划调整方案.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