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1-11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6-26 【字号:大 中 小】
为支持龙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拟对[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1-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1-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及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16154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1-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01-11地块拆分为2个地块,01-11-01地块用地面积为4602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01-1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轨道交通用地(S3),用地面积为1155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综合车场”,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南路55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坑水库东侧,明浪路西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010042
附件:1.[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1-11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2021年6月25日
[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1-11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