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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8-02、08-11、08-14、08-15、08-16地块和民宝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8-02、08-11、08-14、08-15、08-16地块和民宝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2-08  【字号:

  为促进龙华区教育设施建设,拟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8-02、08-11、08-14、08-15、08-1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优化调整民宝路线位。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8-02地块用地面积为243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36班寄宿制高中”,备注“规划”。08-11地块用地面积为207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预留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36班寄宿制高中”。08-14、08-15、08-16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23800平方米、798630平方米、425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

  民宝路(留仙大道至新区大道)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8-11、08-16、08-02地块合并为08-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2439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调整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调整为“1.规划;2.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用地建设应符合水源保护区相关管理要求”。

  08-14、08-15地块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23070平方米、805289平方米,其余控制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将民宝路线位局部往东侧适当调整,道路等级及道路红线宽度维持原图则不变。

  补入高中地块位于《梅观创新产业走廊福城观澜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储备用地,通过调整[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在08-01、08-02、08-03地块新增落实1处高中,用地面积不少于45040平方米。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阳光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与致远北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3335853

  附件:1.[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8-02、08-11、08-14、08-15、08-16地块和民宝路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8-02、08-11、08-14、08-15、08-16地块和民宝路规划调整方案.jpe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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