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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4-20地块等15个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4-20地块等15个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1-09  【字号:

  为加快清平高速高尔夫大道立交建设,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4-20地块等15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4-20地块用地面积为3829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厕所”,备注“规划”。06-24地块用地面积为1401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06-23、10-01、10-05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0567平方米、12883平方米、577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04-23、06-20、06-21、06-22、06-26、10-02、10-03-01、10-04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5768平方米、34927平方米、20403平方米、18510平方米、10061平方米、14473平方米、2813平方米、121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04-24地块用地面积为1010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0-06地块用地面积为286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04-20、06-23、06-24、10-01、10-05地块用地性质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35895平方米、4440平方米、14015平方米、2720平方米、5262平方米,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04-23、04-24、06-20、06-21、06-22、06-26、10-02、10-04地块用地性质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14067平方米、9879平方米、34332平方米、19094平方米、18077平方米、10401平方米、13062平方米、12147平方米,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10-03-01地块均调整为道路用地,地块编号取消;

  10-06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8586平方米,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19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平高速与高尔夫大道交叉口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2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3335754

  附件:1.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1_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_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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