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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1-01等五个地块及部分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1-01等五个地块及部分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8-29  【字号:

  为推进横坑水库西侧产业园区建设,拟对[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1-01、01-02、01-03、01-04、01-05地块及部分道路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横滨西一路长度约625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横滨西二路长度约546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01-01地块用地面积107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

  01-02地块用地面积3894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O),容积率“6.0”,配套设施“—”,备注“规划(开发建设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论作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01-03地块用地面积2923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4.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派出所、公交首末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3200平方米),备注“规划(开发建设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论作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01-04地块用地面积1289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

  01-05地块用地面积6307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O),容积率“6.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开发建设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论作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横滨西一路道路中线向北侧偏移3.5米,道路红线宽度调整为25米;横滨西二路与环观中路交叉口向东偏移,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在01-02、01-05地块内增加三条规划支路,规划一路(暂定名)道路红线宽度12米,规划二路(暂定名)道路红线宽度12米,规划三路(暂定名)道路红线宽度15米。

  01-01地块拆分为01-01-01、01-01-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6085平方米、3664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01-02地块拆分为01-02-01、01-02-02、01-02-03三个地块,其中01-02-01地块用地面积1330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8.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01-02-02地块用地面积707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6.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01-02-03地块用地面积1392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6.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01-02-01、01-02-02、01-02-03地块备注“规划(开发建设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论作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各地块的容积率、配套设施腾挪及规划一路(暂定名)、规划二路(暂定名)的线位、线型调整,均不视为修改法定图则”。

  01-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6590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01-04地块拆分为01-04-01、01-04-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5037平方米、7059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01-05地块拆分为01-05-01、01-05-02、01-05-03、01-05-04、01-05-05、01-05-06六个地块,其中01-05-01地块用地面积939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8.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01-05-02地块用地面积1053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7.7”,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管理用房(250)、文化活动室(1000)、便民服务站(4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01-05-03地块用地面积928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7.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01-05-04地块用地面积58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6.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300)”;01-05-05地块用地面积1228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6.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300)”;01-05-06地块用地面积791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6.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警务室(50)、环卫工人作息房(20)、再生资源回收点(100)”。

  01-05-01、01-05-02、01-05-03、01-05-05地块备注“规划(开发建设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论作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01-05-01、01-05-02、01-05-03、01-05-05地块的容积率、配套设施腾挪及规划一路(暂定名)、规划三路(暂定名)的线位、线型调整,均不视为修改法定图则”;01-05-04、01-05-06地块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科技文化片区横坑水库西侧产业园区,梅观高速与环观中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08月29日至2020年09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09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335778

  附件:1.[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1-01等五个地块及部分道路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1-01等五个地块及部分道路规划调整方案.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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