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科技馆等文化设施项目涉及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及观辅路等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8-15 【字号:大 中 小】
一、法定图则情况
因龙华区科技馆等文化设施规划调整涉及占用规划7295平方米公园绿地,详见“关于[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2-01等地块及澜盛一路(横滨北路-安清路段)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保障法定图则公园绿地总量不减少,现根据相关规定对占用的7295平方米公园绿地进行占补平衡,涉及两块用地如下:
(一)根据已批准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2-23地块用地面积为2077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
(二)根据已批准的[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18-24地块用地面积为97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观辅路、新腾路、田碧路、新飞路均位于[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边界,局部规划道路涉及上述两个图则。观辅路(五和大道-新安路)有两段,其中北侧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道路长度约911米;南侧道路红线宽度为28-38.25米,道路长度约897米;新腾路(观景路-观辅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长度约930米;田碧路(俊康路-观辅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道路长度约517米;新飞路(观景路-观辅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道路长度约835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补入公园绿地面积合计为7295平方米,具体如下:
(一)[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2-23地块拆分为四个地块,其中02-23-01地块用地面积为5109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02-23-02地块用地面积为9121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02-23-03地块用地面积为3855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02-23-04地块用地面积为1503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调整后用地面积合计为19588平方米,较调整前减少1184平方米。上述部分地块已涉及[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范围。
(二)[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18-24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707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调整后用地面积较调整前增加7295平方米。
观辅路(五和大道-新安路)规划线位调整,南北两侧道路合并为一条,道路宽度为35米,长度897米;新腾路(观景路-观辅路)、田碧路(俊康路-观辅路)、新飞路(观景路-观辅路)向南延长至调整后的观辅路(五和大道-新安路),宽度不变,长度分别调整为1000米、587米、866米。局部规划道路涉及上述两个图则。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辅路与新安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9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335778
附件:
1.龙华科技馆等文化设施项目涉及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及观辅路等道路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
龙华科技馆等文化设施项目涉及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及观辅路等道路规划调整方案.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