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3-02和02-04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8-15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拟对[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3-02和02-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14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U/GIC),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125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U),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2-03-02地块与02-04地块合并后的02-03-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71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其余控制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南路55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北部,石龙仔路与浪宁路交汇处西南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0年08月15日至2020年09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09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3335822
附件:1.[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3-02和02-0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2020年08月15日
附件1.[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3-02和02-0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