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6-20&06-2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9-12-01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现拟对[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6-20、06-2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6-2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GIC54),用地面积为21935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小学36班,应急避难场所(室内、室外)”,备注为“规划”;06-2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U11),用地面积为1139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给水厂”,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6-20、06-2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06-20地块用地面积为31338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小学72班、应急避难场所(室内、室外)”,其余指标不变;06-2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8306平方米,容积率“5.5”,配套设施为“加压泵站(1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64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430平方米)、幼儿园(6班,占地面积1978平方米)”,备注为“规划,地下附设1000平方米加压泵站”。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南路55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西南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010042
附件:[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6-20&06-27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19年12月1日
[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6-20、06-27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