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塘水围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还地涉及深圳市龙岗102-09&12号片区[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03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7-10-20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对[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0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塘水围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还地确定在[民乐地区] 法定图则02-03地块落实,根据已批准的[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03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商业混合用地(R2+C1),用地面积为9000平方米,容积率为3.5。由于[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混合用地(R2+C1)与约定返还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不符。故本次拟将02-03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一)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03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商业混合用地(R2+C1),用地面积为9000平方米,容积率为3.5,备注规划。
(二) 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拟将02-03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民治街道办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旁民治街道办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康路与四季路交叉口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lh.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1月19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新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更新与整备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更新与整备科
联系人:崔工 电话:0755-23335824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