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北(企坪)地区]法定图则09-17、09-1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8-07-07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观澜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容项目建设,促进龙华区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拟对[观澜北(企坪)地区]法定图则09-17、09-1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规划调整方案如下:
将[观澜北(企坪)地区]法定图则的09-17地块中5817平方米调整并入09-18地块,09-18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污水处理厂调整为水质净化厂,同时结合最新《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调整09-17、09-18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法定图则其它不变,调整后的指标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2018年7月7日-2018年8月5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本通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3335797,传真:23335701
附件:规划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8年7月7日
附件:[观澜北(企坪)地区]法定图则09-17、09-1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图-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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