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民康路以南段)涉及[民治中心地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民乐地区]法定图则周边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8-07-21 【字号:大 中 小】
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民康路以南段)线位调整涉及沿线地区法定图则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2018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民康路以南段)位于龙华区,用地面积330792.14平方米。由于该道路方案设计线位较法定图则规划线位有所偏移,导致沿线多个地块需要进行规划调整,具体涉及[民治中心地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民乐地区]等3个法定图则范围15个地块。为加快推进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民康路以南段)建设,本次拟对该道路规划线位调整所涉及的[民治中心地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民乐地区]3个法定图则周边15个地块规划调整进行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民康路以南段)用地涉及[民治中心地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民乐地区]三项法定图则调整。其中,涉及生产防护绿地56364.82平方米,防护绿地4191.91平方米,四类居住用地473.71平方米,公共绿地253.98平方米,商业用地89.96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用地2060.66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5.13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11.85平方米,其余为规划道路。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方案维持了原法定图则的功能结构,对沿线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一)该项目涉及的图则地块均按照道路红线进行调整;
(二)涉及居住、商业等其他功能地块调整事宜,由后续梅观高速市政化土地利用规划作进一步研究。
地块具体调整如下:
1.该项目涉及[民乐地区]法定图则拟调整地块计4块,地块调整后为4块,其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表1-1。
表1-1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 备注 | 土地相容性 | ||
| 二类用地性质 | 三类用地性质 | ||||||||
| 调整后 | 02-19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20950 | -- | -- | 规划 | ─ ─ | ─ ─ |
| 03-01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23990 | -- | -- | 规划 | ─ ─ | ─ ─ | |
| 05-01 | C1 | 商业用地 | 5546 | -- | 肉菜市场、公共厕所 | 现状保留 | ─ ─ | ─ ─ | |
| 05-02 | R4 | 四类居住用地 | 63064 | -- | 社区居委会、液化石油气设施、邮政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现状保留 | ─ ─ | ─ ─ | |
2.该项目涉及[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拟调整地块计3块,地块调整后为4块,其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表1-2。
表1-2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 备注 | 土地相容性 | ||
| 二类用地性质 | 三类用地性质 | ||||||||
| 调整后 | 39-08-01 | G1 | 公共绿地 | 4989 | -- | -- | 规划 | ─ ─ | ─ ─ |
| 39-08-02 | G1 | 公共绿地 | 1955 | -- | -- | 规划 | ─ ─ | ─ ─ | |
| 40-11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60913 | -- | 居委会、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警务室、居住小区级商业设施 | 现状保留 | ─ ─ | ─ ─ | |
| 40-12 | G22 | 生产防护绿地 | 7632 | -- | -- | 规划 | ─ ─ | ─ ─ | |
3.该项目涉及[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拟调整地块计8块,地块调整后为11块,其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表1-3。
表1-3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 备注 | 土地相容性 | ||
| 二类用地性质 | 三类用地性质 | ||||||||
| 调整后 | 12-10-01 (01-01) | C1+R2 |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47363 | 6.09 | 公交首末站5300㎡、社区管理用房300㎡、地下公共充电站11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拆除重建 | ─ ─ | ─ ─ |
| 12-10-02 (01-02) | G1 | 公共绿地 | 1421 | -- | -- | -- | ─ ─ | ─ ─ | |
| 规划绿地1-1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19027 | -- | -- | -- | ─ ─ | ─ ─ | |
| 规划绿地1-2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201 | -- | -- | -- | ─ ─ | ─ ─ | |
| 规划绿地1-3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4 | -- | -- | -- | ─ ─ | ─ ─ | |
| 12-10-02-01 (02-02) | GIC5 | 教育设施用地 | 9052 | -- | 18班小学 | 拆除 | ─ ─ | ─ ─ | |
| 规划绿地2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329 | -- | -- | -- | ─ ─ | ─ ─ | |
| 规划绿地3-1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6275 | -- | -- | -- | ─ ─ | ─ ─ | |
| 规划绿地3-2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2 | -- | -- | -- | ─ ─ | ─ ─ | |
| 12-06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4999 | -- | -- | 规划 | ─ ─ | ─ ─ | |
| 12-07 | R2+C1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36012 | 4.4 | 幼儿园(9班)、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邮政所 | 规划 | ─ ─ | ─ ─ | |
调整前后各地块所在法定图则土地利用规划图可前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网站浏览查询。
三、公示时间、网站及意见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19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23335870;传真:23335701
附件: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民康路以南段)线位调整涉及沿线地区法定图则调整示意图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