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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7-1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7-1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8-09-21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大浪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促进龙华区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拟对[大浪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7-12进行规划调整。规划调整方案如下:

  07-1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C1)改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容积率由4.5改为“--”,配套设施由“大浪文化中心、影剧院、图书馆”改为“大浪文化艺术中心、影剧院、图书馆”,备注“规划”。 调整后的指标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2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本通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23335768,传真:23335701

  附件:规划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规划调整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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