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清湖地区]法定图则05-12&05-13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8-11-23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捷利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将A835-0008宗地涉及的[清湖地区]法定图则05-12地块、05-1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清湖地区]法定图则, 05-12地块用地面积12476.0㎡,用地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商业性办公用地(U2+C2),容积率为1.0,配套设施为清湖地铁接驳枢纽站、人行天桥,备注:依据轨道交通规划确定;05-13地块用地面积9896.6㎡,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C1+R2),容积率为4.0,配套设施为社会公共停车场,备注:规划,二类用地性质为C3、C4。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拟对[清湖地区]法定图则05-12地块、05-13地块进行如下修改:
1、将原05-12地块拆分为3个地块:05-12-01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新型产业用地+交通场站用地(M0+S4),用地面积8954平方米,容积率“7.8(其中配套设施容积率不低于1.8,剩余部分全为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套设施“公交场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使用面积不少于5600㎡)、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100㎡)、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备注“预留人行天桥接口;除配套设施外,其余全部为创新型产业用房”。05-12-02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仍为交通设施用地+商业用地(S+C1),用地面积减少至3783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05-12-0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用地(G1),用地面积51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
2、05-1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124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3、深圳市捷利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无偿移交7736㎡创新型产业用房给政府;此外,05-12-01地块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公交场站)建成后也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路4247号
4、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街道和平路西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lh.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新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2333585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