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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9-01-26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梦诗服饰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将A844-0248宗地所涉及的[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用地面积30746平方米,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1.9,备注:规划(依据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1.将02-09地块拆分为02-09-01和02-09-02两个地块,其中,02-09-01地块用地性质维持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用地面积缩减至28450平方米,容积率提高至3.8,备注:规划;02-09-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296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备注:规划。

  2. 深圳市梦诗服饰有限公司无偿移交用地面积不少于2317平方米的用地给政府,其中市政道路面积21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2296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南路55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浪花路与浪宁路交叉口西北角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 pl.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lh.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2月24日止。

  五、 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 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3335739

  附件:[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9年1月26日

[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09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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