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4-09地块规划调整开展公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9-06-15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永长润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将项目用地(A843-0018宗地)涉及的[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4-0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4-09地块用地面积35410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文化活动室(规划),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规划),社区警务室(规划),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规划),备注:现状。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4-09地块拆分为04-09-01地块和04-09-02两个地块,其中,04-09-01地块用地性质维持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用地面积为27642平方米,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为社区警务室,备注:规划。04-09-02地块用地面积缩减至325377平方米,因社区警务室已腾挪至04-09-01地块,该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中删除社区警务室(规划),其余指标均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南路55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浪花路与浪宁路交叉口西北角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 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3335739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