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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5、04-16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5、04-16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9-09-28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宝安宝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将项目用地(A838-0088宗地)按《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提高容积率,涉及[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5、04-1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5地块用地面积334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名称为“——”,备注为“现状保留”;04-16地块用地面积508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名称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1.将03-15地块拆分为03-15-01、03-15-02、03-15-03三个地块,其中03-15-01地块用地性质维持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用地面积为1479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03-15-02地块用地性质维持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用地面积为14636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4.96”,备注“在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03-15-02、04-16-02两个地块的建筑面积和配套实施可适当腾挪”,其余指标不变;03-15-03地块用地性质维持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用地面积为17318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2.04-16地块地块拆分为04-16-01、04-16-02两个地块,其中04-16-01地块用地性质维持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用地面积为45961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04-16-02用地性质维持普通工业用地(M1)不变,用地面积为4926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4.96”,备注“在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03-15-02、04-16-02两个地块的建筑面积和配套实施可适当腾挪”,其余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路4247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昌永路东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9月28日至2019年10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3335739

  附件:[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5、04-16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19年9月28日

[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5、04-16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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