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11-14-01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9-10-11 【字号:大 中 小】
为保障用地供应,集约节约用地,我局依职权启动[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规划11-14-01地块的规划调整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11-14-01地块用地面积为468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W1),容积率为2.0,配套设施为“无”,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11-14-01地块用地性质由仓储用地(W1)调整为物流用地(W0),容积率由2.0调整为4.5, 配套设施由“无”调整为“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7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和路与俊和路交汇处东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755-23335755
附件:1.地块调整情况说明
2.地块调整用地示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