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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老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13-10-01&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老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13-10-01&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9-11-02  【字号:大 中 小】

  为保障用地供应,集约节约用地,现拟对[观澜老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13-10-01、13-10-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观澜老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及已批局部调整,13-10-01地块用地面积为4678.8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GIC+S4), 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服务站、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13-10-02地块用地面积为2691.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 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服务站、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观澜老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13-10-01、13-10-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

  规划调整后,13-10-01地块用地面积3571.18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13-10-02地块用地面积为3799.23平方米,配套设施“-”,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19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悦兴路与观光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1月2日至2019年12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0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755-23335755

  附件: [观澜老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13-10-01&02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19年11月2日

[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13-02等11个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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