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6-19等四个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19-11-02 【字号:大 中 小】
为支持樟坑径新直升机场的建设工作,现拟对[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6-19、06-20、06-28、06-2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6-1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910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备注为现状保留;06-2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4156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备注为现状保留,06-2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2253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备注为现状保留,06-2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6659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6-19、06-20、06-28、06-2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
1、06-19地块拆分为06-19-01及06-19-02地块,其中06-19-01地块用地面积为15650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地块北部预留适当用地面积,以满足未来外环高速线位拓宽的空间需求”,其余规划指标不变;06-19-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区域交通用地(S1),用地面积为20031平方米,备注为“该用地为机场场外运行保障区”,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2、06-20地块用地面积为34927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3、06-28地块拆分为06-28-01及06-28-02地块,其中06-28-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区域交通用地(S1),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备注为“该用地为机场场外运行保障区”,其余规划指标不变;06-28-02地块用地面积为20305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4、06-29地块用地面积为33549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南路55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天路与观和路交汇处东南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1月2日至2019年12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0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010042
附件:[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6-19等四个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19年11月2日
[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06-19等四个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