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石凹地区]法定图则04-08等三个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华管理局 日期: 2019-11-10 【字号:大 中 小】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大浪石凹地区]法定图则,04-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3636平方米,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依据政府批件);04-09-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26467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规划),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规划),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规划),备注为现状,04-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及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54395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大浪石凹地区]法定图则04-08、04-09-02、04-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
1.将04-08地块拆分为04-08-01地块和04-08-02地块,其中04-08-01地块用地面积为31542平方米,容积率为4.15,其余规划指标不变;04-08-02地块用地面积为1790平方米,容积率为2.5,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2.04-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326559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3.04-11地块用地面积为54571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南路55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辉路和机荷高速交汇处东南处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0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0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010042
附件:公开调整示意图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