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2等地块规划调整(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2等地块规划调整(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9-07  【字号:大 中 小】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03-12等地块规划调整(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情况

  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街道昌永路;已列入《2025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

  拆除用地面积18258.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0326.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规划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58747平方米,全部为厂房,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670平方米)。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

  (三)媒体公开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3335765;并在信封上注明“[大浪南]法定图则03-12等地块规划调整(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大浪南]法定图则03-12、03-15-01等地块规划调整(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附件:1.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1.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