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11-11 【字号:大 中 小】
为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拟对[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法定图则,[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用地面积为7396.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3.3”,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拆除重建,移交政府用地,本次规划指标依据《深标》核定,最终指标以政府批件为准”。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容积率由“3.3”调整为“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调整为“托育机构(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56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备注由“拆除重建,移交政府用地,本次规划指标依据《深标》核定,最终指标以政府批件为准”调整为“规划”,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与横坑北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335755
附件:1.[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1.[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04-2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pn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