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2-12、12-13等7个地块、[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13-12-01、13-12-02等11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6-17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龙华区福城南成片产业项目落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依职能开展了龙华区福城街道福城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政府收储用地涉及的[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2-12、12-13等7个地块、[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13-12-01、13-12-02等11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根据已批准的[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2-12、12-13等7个地块法定图则,规划普通工业用地(M1)115596平方米,公园绿地(G1)12545平方米,其余为城市道路用地(S2)。
12-12地块用地面积522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13地块用地面积3287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
12-14地块用地面积732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15地块用地面积279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
14-09地块用地面积222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4-12-01地块用地面积2399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4-13地块用地面积853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二)根据已批准的[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13-12-01、13-12-02等11个地块法定图则,以及已批准的蔡发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内01-04、01-05地块,规划普通工业用地(M1)99182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GIC1)12113平方米,公园绿地(G1)27677平方米,其余为城市道路用地(S2)。
01-04地块用地面积26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01-05地块用地面积5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1-15地块用地面积163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1-17地块用地面积931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
11-18地块用地面积877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
13-12-01地块用地面积9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3-02-02地块用地面积2387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4-01地块用地面积154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4-02地块用地面积2643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备注“规划”。
14-03地块用地面积115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供电所”,备注“现状保留”。
14-13地块用地面积2542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对[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2-12等7个地块规划进行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
12-12地块用地面积由5223平方米调整为571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将12-13地块划分为12-13-01、12-13-02两个地块,其中12-13-01地块用地面积为3096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1.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12-13-01地块与12-15地块的建筑面积和配套设施等可适当相互腾挪,局部道路线位可结合开发需要进行适当优化。2.在满足市政道路及管道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两地块间地下空间可予以连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的方式予以连通”;12-13-02地块用地面积为142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现状”。
12-14地块用地面积由7322平方米调整为751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12-15地块用地面积由27935平方米调整为277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由“--”调整为“4.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调整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500平方米)”,备注“规划。1.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12-13-01地块与12-15地块的建筑面积和配套设施等可适当相互腾挪,局部道路线位可结合开发需要进行适当优化。2.在满足市政道路及管道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两地块间地下空间可予以连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的方式予以连通”。
14-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2255平方米,容积率由“3.0”调整为“4.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调整为“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备注“规划”。
14-12-01地块用地面积由23998平方米调整为2343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由“3.0”调整为“3.9”,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调整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200平方米)”,备注“规划”。
14-13地块用地面积由8536平方米调整为910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二)拟对[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13-12-01、13-12-02等11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进行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
1.根据观兴北路设计方案,调整观兴北路(武南路—观兴东路)线位;观昌路(恒生北路—观兴北路)红线宽度由12米调整为16米。
2.具体地块调整情况如下:
11-15地块用地面积由16355平方米调整为1464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11-17地块用地面积由9310平方米调整为765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11-18地快用地面积由8774平方米调整为825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将13-12-01、13-12-02地块合并为13-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4850平方米,容积率“4.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14-01地块用地面积由15448平方米调整为1584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5”,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将01-04、14-02地块整合为14-02地块,用地面积为2701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地、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规划”。
将01-05、14-03地块整合为14-03地块,用地面积为1209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供电所”,备注“现状”。
14-13地块用地面积由25421平方米调整为283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余指标维持原图则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354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龙澜大道与福花路交汇处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7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23335827
附件:1. [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2-12、12-13等7个地块、[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13-12-01、13-12-02等11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2-12、12-13等7个地块、[观澜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13-12-01、13-12-02等11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pn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