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9-04、09-10、09-11、09-2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3-04 【字号:大 中 小】
[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9-04、09-10、09-11、09-2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9-04地块用地面积3485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规划”。
09-10地块用地面积450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规划”。
09-11地块用地面积14121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现状”。
09-21地块用地面积2079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现状”。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按照已批选址范围落实观澜樟坑径直升机场项目进出场道路。
结合现状新樟路优化新澜路线位,向东延长衔接至平路辅路,红线宽度18米。
新增规划支路,连接新樟路和新澜路,红线宽度18米。
(二)用地调整
09-04地块用地面积由34852平方米调整为3592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其余指标维持原法定图则不变。
09-10-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4067平方米,容积率5.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500平方米)”,备注“规划。可与09-10-02地块地下空间予以连通”。
09-10-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1410平方米,容积率4.29,配套设施项目名称“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占地2700平方米)”,备注“规划。可与09-10-01地块地下空间予以连通”。
09-10-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用地面积1026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09-11地块用地面积由141212平方米调整为1387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其余指标维持原法定图则不变。
09-21地块用地面积由20795调整为559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其余指标维持原法定图则不变。
(三)取消调整范围内规划高压走廊。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一楼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一路与澜汇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335778
附件:1.[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9-04、09-10、09-11、09-2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1.[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9-04、09-10、09-11、09-2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pdf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