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39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2-25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营房项目实施,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3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39地块用地面积为289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3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用地面积调整为2714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调整为“交警中队”,备注“规划”;剩余182平方米调整为道路用地。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一楼
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南路55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郁青二路与锦华东路交汇处西南侧
四、网站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26日止。
六、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3335829
附件:1.[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39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1.[大浪西南地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6-39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e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