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13-08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8-06 【字号:大 中 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13-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具体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13-08地块用地面积为2154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5.8”,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室(建筑面积20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13-08地块容积率调整为“6.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调整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室(建筑面积20平方米)”,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19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环观南路与何地路交汇处东侧
四、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五、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9月4日止。
六、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335722
附件:1.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2年8月6日
附件1: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