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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规划个案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规划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3-28  【字号:

  为保障龙岗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拟对[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一)[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

  拟调整地块[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用地面积为1587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规划配套设施社会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

  (二)[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

  拟调整地块[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用地面积为6016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规划配套设施500床综合医院。

  (三)[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

  拟调整地块[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用地面积为344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GIC1)+文化设施用地(GIC2)。

  二、本次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一)[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

  本次调整后[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用地面积为1587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医疗卫生用地(GIC4)+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规划配套医疗卫生设施、社会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备注:14-11地块社区公园绿地率不少于65%(建设须符合连片公园绿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573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的首层架空对外公共开放。

  (二)[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

  本次调整拟将地块分为[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01、04-11-02地块,其中[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01地块用地面积为5781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规划配套设施500床综合医院;[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02地块,用地面积为234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三)[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

  本次调整后[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用地面积为344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以上地块,相关具体规划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前后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附件)。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守珍街2号

  4.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沙园路98号

  5.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带到347号

  6.项目现场

  地址1:龙岗区龙城街道爱龙路吉龙社区公园

  地址2: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5336号

  地址3:龙岗区平湖街道老琅路与中环大道交叉口往东南约250米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8921896

  附件:1.[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3.[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4.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4-1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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