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 DY15控制单元东部片区局部用地个案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0-09-30 【字号:大 中 小】
为满足城市远期发展需要,推动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服务高质量发展,拟对[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东部片区局部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同时,就拟调整地块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67906平方米,未明确配套设施。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面积159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供水厂、变电站2处、地铁专用变电站、雨水收集设施、公交首末站、加油加气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充电站。
拟调整地块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44524平方米。
二、本次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拟调整地块用地面积为67906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农林和其他用地(E2)调整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配套设施110KV变电站,备注:规划。
三、本次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拟调整地块用地面积为67906平方米,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44524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拟调整地块属于“市政公用设施”,需对该地块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予以公示。
四、展示方式和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集团产业中心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水厂出入口东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止。
六、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事宜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市政交通科)
联系人:田工
电话:28911036
附件: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