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22-01地块规划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 本网 日期: 2020-04-15 【字号:大 中 小】
因产业转型升级,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深圳市长粤鑫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对[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22-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以上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现将公示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22-01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9921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将[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22-01地块细分为22-01-01地块和22-01-02地块,其中22-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10412平方米,容积率3.5,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22-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29509平方米,备注为现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天,自2020年4月15日至5月14日。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东泰路东侧,海吉星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 [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22-01地块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图
2. 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1.[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22-01地块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图.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