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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8部分地块规划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8部分地块规划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公示

来源: 本网  日期: 2020-04-07  【字号:大 中 小】

  为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深圳市相关政策指引,拟对[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8部分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该项目涉及占用[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用地面积为184846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容积率无,配套设施为无,备注为规划。

  二、本次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拟将[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8地块拆分两块,其中09-08-01地块用地面积为184441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容积率无,配套设施为无,备注为规划。09-08-02地块用地面积为40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容积率无,配套设施为车辆管理所、交警中队营房,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附件)。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沙园路98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沙荷路丁字路口西侧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905390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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