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04-09、04-10、04-11、04-12、04-13、04-14、04-15、04-16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20-03-07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龙岗街道翠竹路南约河通行桥工程建设,拟对[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04-09、04-10、04-11、04-12、04-13、04-14、04-15、04-1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04-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48586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4-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5977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4-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7165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4-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2332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4-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27719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4-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4871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4-1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5606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4-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2377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4-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4857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4-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5909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4-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7016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4-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2315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4-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2771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4-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4801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4-1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5500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4-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2334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银威路与翠竹路交叉口东侧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3月7日起至2020年4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8904158
附件:
1.[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04-09、04-10、04-11、04-12、04-13、04-14、04-15、04-16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3月7日
1.[八仙岭地区]法定图则04-09、04-10、04-11、04-12、04-13、04-14、04-15、04-16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