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1-06-0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9-21 【字号:大 中 小】
为集约有效利用土地,拟对 [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1-06-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规划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具体调整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1-06-03地块。用地面积6254.1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仓库用地,备注:规划,地块容积率需依据《深标》等规定,经研究论证后确定。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1-06-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普通仓储用地调整为物流用地,容积率确定为4.2,配套设施为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路1号南湾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友信路南侧、康利城东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30天。自2019年9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 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调整方案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28923625
附件:公示图片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