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山厦地区]法定图则13-01、13-02、13-03地块规划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11-11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深圳市长发储运有限公司申请对[山厦地区]法定图则13-01、13-02、13-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建设保障性住房。以上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现将公示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原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山厦地区]法定图则13-01、13-02、13-03地块,其中1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C1+R2),用地面积3529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综合市场、社区停车场(库)(356个)、公共厕所;1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8551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幼儿园(12班)、肉菜市场、邮政所、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1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广场用地(G1+S2),用地面积5674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停车场(库)(200个)。备注:1.GX02更新单元共包括10个地块,其中13-07、13-10属“现状扩建”地块;13-09属“现状扩建”地块;13-01~13-06、13-08属“规划、拆除重建”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有30班小学(13-09)、敬老院(13-05)、公共绿地和广场(13-03)需配建地下停车场。3.该更新单元内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规划建筑总量控制在36.79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量控制在31.15万平方米以内),具体指标由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研究确定。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将[山厦地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细分为13-01-01、13-01-02、13-01-03地块,其中13-0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C1+R2),用地面积29793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综合市场、社区停车场(库)(356个)、公共厕所;13-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调整为9647平方米,容积率5.5,配套设施为幼儿园(9班)、社区菜市场、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13-01-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广场用地(G1+G4),用地面积调整为532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停车场(库)(200个)。1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32862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幼儿园(9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菜市场、社区管理用房、邮政所、垃圾用房。1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调整为1921平方米。备注:1.GX02更新单元共包括12个地块,其中13-07、13-10属“现状保留”地块;13-09属“现状扩建”地块;13-01-01~13-06、13-08属“规划、拆除重建”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有30班小学(13-09)、敬老院(13-05)、公园绿地和广场(13-01-03)需配建地下停车场。3.该更新单元内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规划建筑总量在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阶段确定。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天,自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新厦大道与规划民盛路(现状新力路)交叉东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涂工
电话:(0755)28910485 传真:(0755)28918213
附件:1. [山厦地区]法定图则13-01、13-02、13-03地块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图
2. 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山厦地区]法定图则13-01、13-02、13-03地块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图.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