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街道[龙岗大埔片区]法定图则06-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9-21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快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宝龙街道行政办公服务水平,现拟对龙岗区宝龙街道[龙岗大埔片区]法定图则06-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地块涉及龙岗区宝龙街道[龙岗大埔片区]法定图则06-08地块,用地面积为24138平方米,现状为空地。
二、规划情况
经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埔片区]法定图则》,06-08地块用地面积为241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对外交通用地。
三、规划调整内容
将【龙岗大埔片区】06-08地块用地性质由高速公路用地(T21)24138平方米拆分为两个地块,其中,06-08-01地块为区域交通用地,21599平方米;06-08-02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2539平方米。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冬青路18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宝龙街道大埔四路东侧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8900410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前
2.调整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