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平湖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09、10-16地块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10-08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大人才住房供应,平抑周边房价,拟对[平湖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09、10-1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1)10-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7253平方米,容积率2.8,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6班幼儿园,备注:规划。
(2)10-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8808平方米,容积率2.8,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1)10-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8调整为3.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10-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8调整为7.2。
(3)备注:规划,10-09与10-16地块在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地块之间建筑面积与配套设施可以互相腾挪。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守珍街93号平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满庭芳小区东南门对面。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30日,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涂工
电话:28910485,传真:28918213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