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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08、01-11、01-25、01-26地块规划局部调整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08、01-11、01-25、01-26地块规划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10-08  【字号:大 中 小】

  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产业用地的供应,拟对[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08、01-11、01-25、01-2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以上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规划调整事项予以公示。现将公示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08、01-11、01-25、01-26地块,其中01-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7962平方米,容积率2.0;01-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7616平方米,容积率2.0;01-2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9984平方米,容积率1.5;01-2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9262平方米,容积率3.0。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现拟将[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08、01-11、01-25、01-26地块的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01-08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6,01-1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6,01-25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2,01-26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4。01-25地块新增配套设施包括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母婴室、党群服务中心)、熟食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图书阅览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01-26地块新增配套设施包括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不少于16个快速充电位)。上述地块用地面积不变。

  (二)调整01-25地块内建议性支路线位,在01-26和01-27地块内增加建议性支路。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与曙屏路交汇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共30日,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涂工

  电话:0755-28910485,传真:0755-28918213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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