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号控制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10-12 【字号:大 中 小】
为提高地块使用效率、节约集约土地,满足公共配套需求,我局拟对[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号控制单元局部地块的地下空间开展规划调整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图则的地块编号。上述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坂田街道坂田北片区,[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号控制单元范围内,沈海高速以南岗头水库北侧。拟调整用地共计四块,用地面积共13346.5平方米。地块现状为林地。
(二)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号控制单元,拟调整用地规划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四个调整地块编号为KD04-01、KD04-02、KD04-03、KD04-04,其中KD04-01地块用地面积3437.3平方米,KD04-02地块用地面积2816.9平方米,KD04-03地块用地面积4532.7平方米,KD04-04地块用地面积2559.6平方米。KD04-01、KD04-02、KD04-03、KD04-04地块用地性质均保持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性质不变,共同备注增加“规划,设置停车场。其中KD04-01地块地下空间(黄海高程83.8-99.4m)范围内允许建设停车场,KD04-02地块地下空间(黄海高程83.6-97.9m)范围内允许建设停车场,KD04-03地块地下空间(黄海高程83.6-98.9m)范围内允许建设停车场,KD04-04地块地下空间(黄海高程80.0-96.4m)范围内允许建设停车场,地面保持农林和其它用地(E2)功能”。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大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东路坂田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人才公寓附近;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10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8905795,传真:(0755)28918213 。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前
2.调整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